宝安区教育局:
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1月4日下午,宝安区教育局对此回应称,以租房资料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学位的人员,需核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这是全国各大城市的主要做法,也是我市坚持“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口政策的基本管理原则,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目前,市教育局正在与公安部门和网格管理部门合作,充分利用人口居住信息系统,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的家庭,探索试行核对实际居住信息的做法,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