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地点:龙华街道
拟拆除范围面积(平方米):58436
1、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2、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28400平方米(含21600平方米高中用地一处),落实不少于9班幼儿园一所。
3、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