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方:公司没有这俩人
就在记者调查时,一名自称是酒吧店长的男子过来询问。看过郭小姐提供的欠条后,该男子详细询问名字,并与集团人事部门核实。随后告知记者,该公司并没有黄某某和张某,这两个名字的工作人员。记者拨打黄某某电话核实。他改口说,自己的确不是这个酒吧的正式员工。当酒吧店长拿过电话与黄某某对话,黄某某答非所问,很快挂线。
既然黄某某和张某都不是该酒吧员工,欠条上所谓在职约定就很难确认,那这张欠条上,黄某某的担保还做数吗?带着这个问题记者也咨询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