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快餐店大门上看到一则公告函,二房东黄鹤楼餐饮公司由于长期拖欠业主租金达260万元,并且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违约将租赁物业转租经营,现在依法解除与黄鹤楼餐饮公司的租赁关系,并且向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决定收回二房东的分租户一品佳快餐店租赁店铺,要求其在10月7号前清空。
对于这种情况,二房东黄鹤楼餐饮公司表示是他们自己签的合同和业主是没有关系的。业主方管理人员表示,当初和黄鹤楼餐饮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时,就明确说明,禁止承租方转租、分组和出借行为。有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二房东在转租的时候,没有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转租合同视为无效。
目前,业主、二房东、快餐店三方的相关租赁纠纷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今天凌晨发生的店铺砸玻璃事件,目前口岸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记者:李贵峰)